您现在的位置|发展历程

1988年


  • 1月20日 位于沙盐路北面,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的东鹏公司综合楼正式动工兴建。
  • 1月28日 东鹏公司举行成立三周年纪念活动。
  • 2月21日 东鹏公司全资企业--“ 深圳东鹏运输公司”成立,注册资本690万元。
  • 2月29日 广东省计委和东鹏公司派员一起赴京,向交通部、经贸部、国家计委汇报盐田港起步工程进展情况,请求将盐田港一期工程及疏港铁路、公路建设列入第三批日元政府贷款项目,得到了确认。
  • 3月17日 “ 深圳东鹏环球船务有限公司”成立。由东鹏公司与重庆环球轮船公司联合经营。
  • 3月18日 国家交通部副部长郑光迪考察盐田港。
  • 4月25日 经李传芳副市长安排,香港九龙仓集团公司常务董事李唯仁首次与吴显基总经理、张伟忠副总经理洽商合资开发建设盐田港事宜。
  • 4月27日 中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芮杏文视察盐田港建设工地。
  • 5月3日 香港九龙仓集团公司常务董事李唯仁专程到东鹏公司,与吴显基总经理再次洽商合资事宜。
  • 5月9日 深圳市政府计划办公室向省计委呈报《关于盐田港一期工程及其疏港铁路和公路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补充报告》,并转报国家计委,请予审批立项。
  • 5月15日 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许家屯,在李灏市长、朱悦宁副市长和交通局局长孙桢陪同下,听取了总经理吴显基、副总经理张伟忠和副总工程师李德山介绍盐田港总体规划。
  • 5月16日 朱悦宁副市长会见香港九龙仓集团公司李唯仁先生。李先生递交了合资开发盐田港区的《意向备忘录》。
  • 5月20日 东鹏公司成立工程技术系列专业职务初级评委会,张伟忠任主任,李德山、范书宜任副主任。
  • 5月22日 李传芳副市长率深圳市政府基建办公室、规划局、国土局领导考察盐田港区,听取了东鹏公司领导对港口总体规划及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
  • 5月23日 朱悦宁副市长和吴显基总经理、刘大中副总经理应邀赴港,与九龙仓高层领导洽商合作事宜。在港期间,朱悦宁会见了九龙仓董事局主席吴光正先生。
  • 5月28日 国家计委复函广东省计委,同意建设深圳大鹏湾盐田港一期工程六个泊位,年吞吐能力280万吨,总投资3.3亿元,其中争取利用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简称:日本OECF)贷款5000万元;同意同步建设疏港公路,投资3.15亿元,其中争取利用日本OECF贷款4000万元;同时建设疏港铁路24公里,总投资1.1亿元,其中争取利用日本OECF贷款5000万元(计交[1988]885号文)。
  • 6月2日 香港九龙仓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吴光正抵深,与李灏市长探讨合作经营盐田港事宜。
  • 6月2日 李传芳副市长召集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办等单位,专题研究东鹏公司关于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盐田港区的请示,并发了会议纪要。
  • 6月2日 香港运输署副运输司麦振芳先生一行访问东鹏公司。
  • 6月14-19日 国家交通部在北京召开第三批日元政府贷款候选项目座谈会,盐田港一期工程列为候选项目。王维柏、李德山参加了座谈会。
  • 6月15日 盐田港起步工程开工,由交通部第四航务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打下第一根桩。
  • 6月19日 中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温家宝视察盐田港址,听取了吴显基总经理、刘大中副总经理的汇报。
  • 6月21-22日 日本OECF内田先生作为日本政府贷款项目调查团代表对盐田港一期工程及配套的疏港铁路和公路项目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 6月25日 “深圳鹏龙工贸公司”成立。由东鹏公司和中国土畜产进出口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联合经营。
  • 7月6日 李灏市长看到市政府办公厅《每日快报》报道国家将盐田港工程正式立项的消息后批示:“……今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可以超过,尽量多干。”
  • 7月8日 “深圳大鹏防腐蚀科技工贸公司”成立。由市投资管理公司、东鹏公司和中国舰船研究院联合经营。
  • 7月12日 东鹏公司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为五部一室:总经理办公室、港口工程部、城建工程部、计划财务部、发展经营部、进出口贸易部,并聘任了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和各部室正副经理。
  • 7月15日 “深圳东泰特种胶带有限公司”三家股东签订协议,提前终止合资经营,申请办理注销。
  • 7月19日 “深圳银鹏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由东鹏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房屋开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房地产公司联合经营。
  • 8月31日 深圳市政府秘书长兼计划办公室主任姜贵到东鹏公司考察盐田港起步工程建设情况和一期工程的资金计划情况。
  • 9月3日 深圳市政府计划办公室向市政府递交《关于加速建成盐田港起步工程的报告》。
  • 10月8-9日 国家交通投资公司总经理黄镇东、副总经理叶汇一行9人考察东鹏公司。
  • 10月10日 深圳市政府为确保盐田港起步工程于明年初建成投产,决定在今年外汇利润中安排800万元,市财政超收安排500万元,结合巳下达的1000万元,共2300万元给东鹏公司,用于工程建设及码头设备。
  • 10月28日 东鹏公司召开盐田港供水工程水源可行性研究汇报会。中南水利勘测设计院在会上介绍了盐田港供水工程水源可行性研究报告。
  • 11月2日 以高居富一为团长、大野正夫为顾问的日中货柜码头株式会社筹委会代表团一行9人访问东鹏公司,并考察了盐田港建设施工现场。
  • 11月5日 深圳市政府颁布《关于盐田港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1988]389号文),共十四条。
  • 11月8日 日本OECF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井泽先生访问东鹏公司。
  • 11月11日 东鹏公司与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签订盐田港一期工程委托设计合同。
  • 11月14日 香港海事处处长贺乐先生一行5人,在省、市有关部门领导陪同下访问东鹏公司,就港口建设发展问题与公司领导进行了探讨。
  • 12月9-23日 国家计委和经贸部联合在大连召开第三批日元政府贷款项目前期工作会议。盐田港一期工程及疏港铁路、公路正式列入1990年开始使用日本政府贷款的项目。吴显基总经理、王维柏副总经理、李德山副总工程师参加了会议。
  • 12月14日 深圳市政府向国家计委、经贸部报告解决盐田港一期工程贷款及配套人民币情况,对深圳市所需配套资金和日元贷款的还本付息,承诺由深圳市负责解决。
  • 12月30日 深圳市政府批准设立“深圳大鹏湾盐田港一期工程日元贷款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的统一领导和对日洽谈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孙祯;项目执行机构成员:市计划局副局长周理、交通局副局长金长安、东鹏公司总经理吴显基、广东省交通厅公路建设公司负责人、惠州市主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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